保護環境
5.2 能源效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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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能源效益守則
所有建築署的工程項目的設計均遵照機電工程署於1998年頒佈的「能源效益守則」,其中4個工程項目已於2001年成功在「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內註冊,另有15個工程項目正等候審批。

取得空調裝置、電氣裝置及照明裝置「能源效益守則」註冊證明書的四個工程項目包括:

香港南區官立小學
海怡寶血小學
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
葵涌海關大廈(只限於空調系統)

節省能源開支
本署在節省能源方面不斷地增長,過去四年,每年估計節省的能源開支由4,500萬增至8,400萬。

香港南區官立小學 海怡寶血小學
香港南區官立小學
  海怡寶血小學
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   葵涌海關大樓
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   葵涌海關大樓

 

「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註冊證書-香港南區官立小學

「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註冊證書-包括空調裝置、電氣裝置及照明裝置

落成工程項目中預計節省的能源開資及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附註:以每千瓦特小時相等於壹港圓亦相等於0.44千克的二氧化碳的排放計算

落成工程項目中預計節省的能源開資及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 1998-1萬9千8百噸和4千5百萬港圓, 1999-3萬零8百噸和7千萬港圓, 2000-3萬3千噸和7千5百萬港圓, 2001-3萬7千噸和8千4百萬港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