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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运作中节约能源 设计及建造符合能源效益的政府设施 可再生能源

能源运用

能源运用是建筑物在环保方面的主要表现。建筑署建造的楼宇能将能源的耗用减至最少,为建造业树立典范。

电灯和空调占商业楼宇总能源耗用量约70%,是最需要节约能源的范围。我们在设计中继续采用具有能源效益的装置,如引擎变速驱动器、高效能制冷装置、热回收制冷机、热轮、冷却水塔、T5节能光管与电子镇流器、动态感测器及日光感测器,以达至节约能源和能源效益的目标。去年我们在能源耗用方面节省了1.19亿元,而有关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则为82亿元。

在日常运作中节约能源

我们积极在办公室范围内寻找节约能源的机会,包括金钟道政府合署的10层办公室、土瓜湾建业中心,以及湾仔和观塘的两幢出租商业大厦。我们已成立能源审核队伍,评估推行绿化措施的成效,并发掘更多节约能源的措施。我们在2004年取得的进展列举如下。

在日常运作中节约能源

方针 目标 衡量方法 2004年的成果
在会议室及办公室范围节约电灯、办公室设备及冷风机的能源耗用 照明装置翻新后减少20%的耗电量 以千瓦时及省电百分率作衡量基准 达到目标
建业中心的耗电量(每平方米千瓦时)较2002年减少3% 以每平方米千瓦时及省电百分率作衡量基准 达到目标
2004年的耗电量为每平方米241千瓦,较2002年减少8%

设计及建造符合能源效益的政府设施

本署订立不多于每平方米23瓦的总热转移值,较法定要求的总热转移值每平方米30瓦更为严格,提高了建筑物能源效益的设计准则。总热转移值是量度建筑物吸热能力及导热能力的指标。我们亦建议设计建筑物时应订下不多于每平方米18瓦的总热转移值目标,以减少建筑物对环境的整体吸热或散热量。我们在能源方面的长远目标表列如下﹕

设计符合能源效益的政府设施

方针 目标 衡量方法 2004年的成果
节约能源 92%设有空调装置的新工程项目中达到不多于每平方米23瓦的总热转移值,以及30%的项目中达到不多于每平方米18瓦的总热转移值 以数字及工程项目百分率作衡量基准 所有项目均达到少于每平方米23瓦的总热转移值,70%的项目达到少于每平方米18瓦的总热转移值
提升新装置的能源效益 不少于70%新工程项目采用设有水冷式散热系统的中央空调 以工程项目数目作衡量基准 77.8% (9个项目中有7个)采用该系统
不少于80%新工程项目采用室内感应器控制空调及灯光 以工程项目数目作衡量基准 93.8% (16个项目中有15个)采用室内感应器
在不少于70%新工程项目中,升降机及自动扶手电梯驱动器的功率不少于基准的85% 以工程项目数目作衡量基准 93.3% (15个项目中有14个)达到基准
在维修及翻新工程项目中采用节约能源的照明系统 达到最少20%的能源效益 以千瓦时及节能百分率作衡量基准 改善能源效益达23.14%

根据我们的估计,因采用节约能源措施而节省的每年电力成本及已完成工程项目中避免释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载列如下。从标准化比率中(显示每合约价值单位所避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见自2002年起本署的排放量已趋于稳定。

采用能源效益措施所节省的成本

年份 避免释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千吨) 节省成本 (百万港元) 合约价值 (十亿元) 二氧化碳标准化比率 (以合约价值计算) [1]
2002 48 85 5.40 8.89
2003 62 108 7.00 8.86
2004 68 119 8.20 8.29

附注: 二氧化碳转换率为1兆瓦时 = 0.57297吨 (资料来源﹕中华电力)
2000 – 2003年度的二氧化碳数据已重列,符合2004年采用的中华电力因数。

1标准化比率是以避免释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合约价值x106 的公式计算

可再生能源

使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光电板已成为我们许多建筑物的特色。根据下列图表的标准化比率(显示太阳能光电板在每合约价值单位的用量),我们多年来已完成大量太阳能光电板装置。使用太阳能光电板的措施与政府首项可持续发展策略一致,目标是在2012年透过可再生能源为香港生产1至2%的电力供应。

装置于机电工程署总部的装置建筑构件式太阳能光电板(BIPV)和太阳能光电板

装置于机电工程署总部的建筑构件式太阳能光电板(BIPV)和太阳能光电板(PV)


机电工程署总部天台上的太阳能光电板

机电工程署总部天台上的太阳能光电板


圖表 6.5 已完成太陽能光電板項目的總面積


附注: 自2002年起,编制太阳能光电板数据的方法已改为呈报已完成的太阳能光电板项目,并非如过往般呈报设计或兴建中的太阳能光电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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