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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报告
署长的话
概览
展望及信念
GRI 内容索引
重点工作
业界联系
供应链环保管理
能源运用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经济管理表现
环保工作表现
社会表现
主要统计数字
展望
资料核实声明
概览
管治架构及管理体系
经济管理表现
环保管理表现
社会表现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内容索引
已报告
没有报告
GRI 要素
建筑署可持续发展报告 2005
没有报告的原因
备注
展望与策略
1.1
企业社会责任展望与策略
1.2
署长声明
概览
2.1
报告机构的名称
2.2
主要产品及服务
2.3
运作架构
2.4
附属公司
没有附属公司
2.5
业务所在国家
2.6
拥有权性质
属香港特区政府的一部分
2.7
服务市场的性质
2.8
报告机构的规模
2.9
业界
2.10
联络人
2.11
报告期
2.12
过往报告的日期
2.13
报告范围
2.14
规模的重大变化
没有重大变化
2.15
合资企业报告的要求
没有合资企业
2.16
重新呈述的资料
二氧化碳排放量
2.17
不应用GRI原则的决定
已采用GRI指南
2.18
对环境成本作会计处理所采用的定义
2.19
量度方法的重大变化
量度已完成太阳能光电板的总面积
2.20
保证报告准确性、完整性及可靠性的政策与实务
对报告的完整性进行了一次差距分析
2.21
独立认证的政策
2.22
获得额外资料的方法
PA1
与其他政府机关的关系
管治架构及管理体系
3.1
建筑署的管治架构
3.2
独立非执行董事
没有董事职位
3.3
确定董事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序
没有董事职位
3.4
风险及机遇管理程序
采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风险管理技巧
3.5
管理人员薪酬与实践目标的联系
没有联系
3.6
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架构
3.7
使命、价值观、行为守则及方针
3.8
业界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的机制
3.9
识别及选择主要业界
3.10
与业界协商的方式
3.11
与业界协商所得的资讯
3.12
使用与业界协商所得的资讯
3.13
预防危机原则
我们的业务并不会构成严重或无法逆转的损失
3.14
建筑署认可的外界企业社会责任的宪章
依照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认可的宪章
3.15
参与行业协会为会员
3.16
管理上游及下游影响的政策
3.17
管理间接影响的方式
3.18
业务变动
没有业务变动
3.19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计划
经济
环保
社会
3.20
有关经济、环保及社会管理体制的认证
PA2
建筑署对可持续发展所采用的定义
PA3
识别采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各个领域
PA4
确认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PA5
订定方向及目标的程序
经济
环保
社会
PA6
对每个目标的监察
经济
环保
社会
PA7
业界在PA6的角色
经济
环保
社会
经济管理表现
EC1
销售净额
没有销售业务
EC2
市场的地域细分
覆盖全港
EC3
全部货物的购买成本
建筑署开支的一部分
EC4
已根据议定条款付款的合同
EC5
全部工资及福利
EC6
对资本供应者的利润分配
没有债务
EC7
留存收益
没有留存收益
EC8
全部已缴税项总额
政府部门毋需缴税
EC9
已收补贴
没有补贴
EC10
对社区所作的捐赠
PA8
按付款方式细分的总支出
PA9
按财务种类细分的总支出
PA10
按财务分类细分的资本支出
PA11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采购政策
PA12
财务承诺的可持续发展准则
PA13
采购政策与公众优先事项的关连
采购乃根据中央政府政策
可持续采购
PA14
购入有环保标签的货物的价值百分比
环保管理表现
EN1
水以外的其他原料总用量
EN2
使用外来废物循环再造的物料
EN3
主要来源细分的直接能源耗用量
EN4
间接能源耗用量
暂时没有量度机制
计算建筑署项目的构筑物所缊藏;的能量
EN5
总用水量
毋需缴付水费,故没有安装水表
EN6
富生物多样性的栖息地
我们的业务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对轻微,故暂时没有量度这方面的机制
EN7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我们的业务对香港并无重大的影响
EN8
温室气体排放 (二氧化碳)
EN9
损害臭氧层的物质的排放
我们使用的制冷剂及灭火剂,不含对臭氧层有损耗的物质
EN10
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其他排放气体
除焚化场以外,没有量度机制
EN11
废物总量
包括建筑及清拆废物;
EN12
严重污水排放
暂时没有量度机制,但已包括在工地环境检查清单内,密切监察
EN13
化学品、油类及燃料的溢漏
暂时没有量度机制,但已包括在工地环境检查清单内
EN14
产品及服务对环境的重大影响
EN15
出售产品在寿命完结后可回收的重量百分比
没有产品出售
EN16
事故及罚款
社会表现
LA1
雇用组织
LA2
造就职位净额
暂时没有量度机制,但遵从中央政府的指令
LA3
由工会代表的雇员
大部分雇员均由内部委员会独立代表
LA4
有关重组的雇员磋商政策
大部分雇员均由内部委员会独立代表
LA5
工伤及疾病
LA6
健康及安全联合委员会
概览
社会
为综合管理系统的一部分
LA7
工伤率、损失工作日、缺勤率
LA8
关于爱滋病的政策及计划
依从公务员事务局的规定
LA9
每年平均培训时数
LA10
平等机会政策
依从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规定
LA11
高级管理层组合
已报告全机构男女比例,未来将呈列高级管理层组合
HR1
人权政策
依从香港人权联委会的规定
HR2
有考虑人权的影响
依从香港人权联委会的规定
HR3
处理供应链内人权业绩的政策及程序
HR4
反歧视政策
依从本地条例 (例如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HR5
结社自由政策
依从公务员事务局的规定
HR6
有关童工的政策
依从香港法例(即第57B章 – 雇用儿童规例)
HR7
有关强迫劳动的政策
依从香港法例(即第57C章 – 雇用青年 (工业)规例)
SO1
管理社区所受影响的政策
SO2
处理贿赂及贪污的政策
依从公务员事务局的指引
SO3
有关游说管理的政策
依从公务员事务局的规定(例如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2/2004号 – 「利益冲突」及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15/2002号「公务员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
PR1
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政策
PR2
与产品资讯相关的政策
我们的产品是楼宇
PR3
关于客户私隐的政策
依从公务员事务局的规定(例如公务员事务局通告2002年第13号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 就政府内与雇佣有关的个人资料而制定的使用者指引」)
公共机构的新指标
服务效率和成效的评估
经济
环保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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