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可持續發展報告 2007
經濟表現回顧 / 財務承諾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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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承諾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條件
可持續發展已成為本署運用公帑的一個重點考慮因素。我們希望能夠提供既安全又潔淨的理想環境,從而提升香港建築物的整體價值。
本署財務預算源自特區政府撥款,並根據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受到監察,包括︰於工務工程展開前進行公眾諮詢以確保項目能滿足社區的需求和期望,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備有緊急應變計劃和提供就業機會。
2006─07年,由我們承建或監理的建築工程項目的實際開支為90億港元,當中包括63項顧問工程,另有18億港元為日常維修及小型改建工程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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