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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報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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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核實
第三方核實

核實的目的及範圍

香港品質保證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屬下的建築署 (下稱 建築署) 委任 香港品質保證局 進行獨立審核 該機構編制的200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下稱 報告) 的全部內容。

該報告載述建築署按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的第三代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下稱G3)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經濟、社會及環保方面的表現。

核實工作的目的是對報告所記載之資料在相關性、完整性、準確性及可靠性上提供獨立的核實評審和評核該報告能否滿足G3的報告綱領及達到GRI應用評級制度A+准則。

核實的範圍涵蓋了該份報告之全部內容並包括:

  • 評價報告所載的數據及資料的合理性及平衡性,和評價該報告能否滿足GRI的原則及應用評級制度A+中須要公開資料的要求。
  • 評核報告所載內容及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及清晰性,和能否反映建築署的可持續發展表現。
  • 核實數據及資料管理機制是否能可靠地收集、核對、評審、分析及於報告中闡述。
  • 為將來編製報告提供改進建議。

核實方法

本局的核實程序包括審閱相關之文件、與負責編製報告的人員進行面談、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資料和數據進行核實。查閱及測檢報告內容及數據的補充資料,並根據第三方提供的資料作覆核,確保資料準確無誤。

核實意見

經過全面和詳盡的核對後,審核組有以下的結論:

我們認為此報告的結構完整,並以平衡、可靠及準確地反映建築署在經濟、社會及環保方面的可持續發展的管理表現。另外此報告公平地和有系統地按照GRI的第三代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G3)闡述了建築署在可持續發展成果上所採取的措施、目標、進度及表現。

我們就編制下一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結構及內容,向建築署提出建議。這些建議包括:

  • 提供多些在〝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下取得成果的例子
  • 更詳細地闡述環保建築設施所取得的成果
  • 提供關于得獎承建商的安全作業方法

總結,此報告所提供的信息能如實反映建築署於報告年度所闡述的承諾、推行的措施及其表現和成果,並符合G3報告框架要求及GRI應用評級制度A+的要求。

香港品質保證局

Mr. King Hong Thomas MA

馬景康

主任審核員
2009年 1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