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管治

管治架构

建筑署设有稳健的治理体系,当中包含用于监察进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目的和机制。

高层议会由建筑署署长主持,负责统筹内部运营及推行可持续策略和政策。

由建筑署署长主持,负责

管理团队

高层议会亦负责检视项目对周边社区的潜在负面影响,包括短期和长期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并就此订明于本署的招标文件,以供承建商建议缓解和补救措施。

高层议会

高层议会 - 1
高层议会 - 2
高层议会 - 3
高层议会 - 4

政策及指引

《品质、环境、反贿赂、职业健康及安全方针》

我们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体现于本政策中。我们采纳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并就此修订政策。

我们通过以下准则,力求使建筑署的所有服务和运营保持最高的水平。

  1. 以最高专业标准达致与客户所议定的要求。
  2. 以爱护环境为己任,节约能源,防止污染,减少耗用天然资源以保护环境。
  3. 妥善管理以降低我们的职业健康及安全风险,消除对我们的危害,确保并提供一个安全及职业健康的环境给予员工、承办商及其他可能受本署工程影响的人士,以防止与工程有关的伤害和健康受损。
  4. 让我们的员工,承建商及其他可能受到本署工程影响的人士及其代表参与改善我们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表现,并在适当时征询他们的意见。
  5. 遵守一切合规性义务,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在可行的情况下,采用比法定要求更严格的标准。
  6. 为所有员工提供充足的资源及培训,并对为本署工作的人士提供适当培训,以便不断改善品质、环境、反贿赂、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以加强表现和效率。
  7. 向工程伙伴、建造业及巿民大众推广本署在品质、环境、反贿赂、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宗旨。
  8. 遏止贿赂、增强防贿意识并承诺不断改善反贿赂管理体系。

综合管理体系(IMS)

为使我们的服务和运作符合国际标准,建筑署已设立综合管理体系,涵盖品质质量、环璄、反贿赂、职业健康和安全及能源各方面,并已获得以下国际认证:
综合管理系统(IMS)认可认证

综合管理系统(IMS)认可认证

ISO 9001:2015 认可认证

ISO 9001:2015 认可认证

ISO 14001:2015 认可认证

ISO 14001:2015 认可认证

ISO 37001:2016  认可认证

ISO 37001:2016 认可认证

ISO 45001:2018 认可认证

ISO 45001:2018 认可认证

ISO 50001:2018  认可认证

ISO 50001:2018 认可认证

此外,我们亦参考了ISO 26000作为实践社会责任的指引。为了持续改进,本署的高层议会就此综合管理系统相关表现进行每年最少一次的审阅及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