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建筑署暑期实习生空缺

 

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薪酬:每月11,200(申请人亦会在发展局资助的暑期训练计划下获得考虑,无须另行申请。)

 

一般要求(1)申请人必须为现正于本港或海外专上院校就读全日制课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2)各职位入职要求的学科于下文列明。(3) 申请人必须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4)申请人必须提供由就读专上院校的适当当局发出的修业成绩表,以证明他/她在该院校的学业水平。

(注:下列空缺并非公务员职位空缺。应征者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受聘。获聘者并非公务员,不会调职、晋升或转派任何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

职位名称

入职条件

(a)暑期实习生(建筑)

符合下列一项1)完成建筑学士学位第二年课程2)完成建筑硕士学位第一年课程3)完成职业训练局辖下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或香港大学附属学院的建筑设计及科技高级文凭或建筑学高级文凭第一年课程或同等学历

(b)暑期实习生(园林建筑)

符合下列一项:1)完成建筑文学士学位(主修园境)第一年课程;2)完成园境学士学位第一年课程;3)完成园境硕士学位第一年课程

 

 

(c)暑期实习生(工料测量)

完成工料测量、建筑学或建筑经济及管理学学士学位倒数第二年课程。

 

 

(d)暑期实习生(结构/土木工程)

完成结构/土木工程学士学位第三年的四年制课程第二年的三年制课程。

 

 

(e)暑期实习生(屋宇测量)

完成测量学士学位第三年的四年制课程第二年的三年制课程。

 

职责说明:以暑期实习生身在建筑署工作

 

工作地点:   职位(a)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或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

                 职位(b)(d)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职位(e)九龙红磡崇平街9号建业中心

 

聘用期:8星期,暂定由2024617日至89

申请手续:(1)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格,连同相关修业成绩表副本邮寄、送交或电邮到下述地址。(2)鉴于海外邮寄需时,海外申请人应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修业成绩表以电邮方式送交下述地址。(3)未能提供有关修业成绩表及/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概不受理。(4)为方便联络,请申请人在已填妥的申请表格上清楚注明电邮地址(5)申请人于提交申请一星期内会透过电邮收到确认覆函。如你未收到确认覆函,请联络本部门。(6)申请人无须参加遴选面试。获聘的申请人会透过电邮获个别通知。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363606室建筑署人事部

 

电邮地址:ngfk@archsd.gov.hk

截止申请日期:202451(星期)

查询电话(852) 2867 5669


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