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水管理
建筑活动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水污染管制条例》的要求。工地排放污水牌照必须向环境保护署申请,并履行相关的规则及条款。一般针对废水处理的方法:
- 装设废水处理设施,先收集及处理废水,再作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
- 定期测试经处理的工地废水水质样本
检查从废水处理设施抽取的水质样本
- 循环再用已处理的废水,例如:清洗轮胎、冲厕或其它抑制尘土系统
用处理过的污水来清洗车轮
- 清理好积水,以免滋生蚊虫,例如排走挖掘工程产生的积水或其它器皿中的积水
使用轻量排水泵清理地面积水
竹棚剪切到贴近竹节或包起末端
- 定期检查,避免积水
以帆布完全及妥善盖好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