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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署暑期實習生空缺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薪酬:每月11,200(申請人亦會在發展局資助的暑期訓練計劃下獲得考慮,無須另行申請。)

 

一般要求(1)申請人必須為現正於本港或海外專上院校就讀全日制課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2)各職位入職要求的學科於下文列明。(3) 申請人必須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4)申請人必須提供由就讀專上院校的適當當局發出的修業成績表,以證明他/她在該院校的學業水平。

(註:下列空缺並非公務員職位空缺。應徵者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不會調職、晉升或轉派任何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

職位名稱

入職條件

(a)暑期實習生(建築)

符合下列一項1)完成建築學士學位第二年課程2)完成建築碩士學位第一年課程3)完成職業訓練局轄下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香港大學附屬學院的建築設計及科技高級文憑或建築學高級文憑第一年課程或同等學歷

(b)暑期實習生(園林建築)

符合下列一項:1)完成建築文學士學位(主修園境)第一年課程;2)完成園境學士學位第一年課程;3)完成園境碩士學位第一年課程

 

 

(c)暑期實習生(工料測量)

完成工料測量、建築學或建築經濟及管理學學士學位倒數第二年課程。

 

 

(d)暑期實習生(結構/土木工程)

完成結構/土木工程學士學位第三年的四年制課程第二年的三年制課程。

 

 

(e)暑期實習生(屋宇測量)

完成測量學士學位第三年的四年制課程第二年的三年制課程。

 

職責說明:以暑期實習生身在建築署工作

 

工作地點:   職位(a)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或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

                 職位(b)(d)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職位(e)九龍紅磡崇平街9號建業中心

 

聘用期:8星期,暫定由2024617日至89

申請手續:(1)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修業成績表副本郵寄、送交或電郵到下述地址。(2)鑑於海外郵寄需時,海外申請人應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修業成績表以電郵方式送交下述地址。(3)未能提供有關修業成績表及/或逾期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4)為方便聯絡,請申請人在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電郵地址(5)申請人於提交申請一星期內會透過電郵收到確認覆函。如你未收到確認覆函,請聯絡本部門。(6)申請人無須參加遴選面試。獲聘的申請人會透過電郵獲個別通知。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363606室建築署人事部

 

電郵地址:ngfk@archsd.gov.hk

截止申請日期:202451(星期)

查詢電話(852) 2867 5669


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