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香港警務處轄下的東九龍總區曾是全港唯一沒有總部辦公大樓的陸上總區。新建的綜合總部大樓設計將東九龍總區原本分散的各個部門,包括行動部、刑事偵緝部、交通部、社區關係及行政事務等重新集合到一起,以更好地監督東九龍總區、分區和各組別的日常警務工作。將多個部門整合於綜合大樓內有助於香港警務處提升運作效率,以應付未來東九龍發展及轉型所帶來的警務挑戰。
綜合大樓包括以下主要單位和設施:
i. 東九龍總區總部各部門 (行政部、行動部、刑事偵緝部及交通部) 以及兩個行動單位 (衝鋒隊及警察機動部隊);
ii. 鐵路警區總部;
iii. 東九龍輔警總部單位;
iv. 室內靶場;
v. 牛頭角分區警署;
vi. 附屬設施,包括槍械庫、危險品儲存設施、警犬舍、加油站、檢閱及會操場地、更衣室、餐廳及體能訓練設施等;及
vii. 香港警務處車輛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