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本項目旨在改建1919年落成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作辦公之用,在符合用途要求、綠色建築標準和建築物法規的同時,於整個保育和改建的過程中,保存這座法定古蹟的建築、歷史和社會價值。
本項目在改建大樓以符合用途要求的同時,亦採納不同的綠色建築元素及文物保育原則,包括對歷史建築作最低限度的改動,盡量保留並恢復建築的整體結構、外觀和原有的室內裝飾,保存建築物特色,減少浪費資源。在需要改建的部份,最大限度地回收歷史建築的物料,並盡可能地在建築的其他部份重用回收的物料。
本項目旨在改建1919年落成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作辦公之用,在符合用途要求、綠色建築標準和建築物法規的同時,於整個保育和改建的過程中,保存這座法定古蹟的建築、歷史和社會價值。
本項目在改建大樓以符合用途要求的同時,亦採納不同的綠色建築元素及文物保育原則,包括對歷史建築作最低限度的改動,盡量保留並恢復建築的整體結構、外觀和原有的室內裝飾,保存建築物特色,減少浪費資源。在需要改建的部份,最大限度地回收歷史建築的物料,並盡可能地在建築的其他部份重用回收的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