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針及持份者參與

持份者參與

GRI102-40, GRI102-43, GRI102-44

全面及深入了解各界持份者的意見、目標和價值觀對建築署至關重要。我們採用雙向溝通的方式以及建立長期互信,以回應持份者的需求。以下是持份者參與⽅法總匯:

在編寫本報告過程中,我們除了與主要持份者組別的代表保持溝通外,亦進行了四次獨立專訪。我們邀請了員⼯、承建商、建造業界和客戶代表參加,以深入了解他們的期望,並就我們如何進一步改進可持續發展表現收集反饋。

參與外界組織及委員會

為積極與外部持份者保持溝通,建築署委派代表參與專業團體和外部委員會,提供建議及經驗分享,包括但不限於:

  • 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督導委員會:監督和協調各項氣候適應及應變措施,督導實現碳中和的長期發展戰略;
  • 發展局建築信息模擬⼯作⼩組:擬定市場轉型策略,推動建造業應⽤建築信息模擬及數碼建築科技;
  • 「組裝合成」建築法聯合⼯作⼩組:研究並識別適合香港應⽤的「組裝合成」建築法技術及實踐⽅法;以及
  • 跨部門推動綠色建築及可再生能源督導委員會:研究和制定進一步推廣綠色建築及可再生能源的策略,並就有關措施提出建議。